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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才女青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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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既然如此,为何这丫头懂得如此之多,侃儿说她不光会写字吟诗,如今连画都如此精妙。”

青娆买下丑丫的绢画后,吴氏和冉氏都看过,皆忍不住称赞。

即便是吴家老爷子,也不免惊叹,能画出竹的气节,非一朝一夕能练就的,且不光考验绘画技艺,更说明此人心性傲然,骨节凛然。

“我说的是真的!青青很厉害的。”

“而且,据说所知,这小孩儿没有名字,村人都叫她丑丫,说是生产当日钱家老爷子见她第一眼,破口大骂时就定下的。”

吴侃想起和丑丫的约定,立马捂嘴,惊悸道,“她不许我说的,这是我们的秘密。”

儿子是什么个性,吴氏心里门儿清。

在家里,因为是长子,又是长孙,自小便要啥给啥,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除了家人,对谁都爱搭理不搭理,任性的很。

即便吴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和从小宠坏了,受不得半点儿苦,读书练字枯燥无味,快七岁了,认识的字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如今,竟然会因为一个小女儿,不光变得懂事,甚至还学会了心算,摇头晃脑的背诗。

老爷子高兴坏了,差点儿打包直接将人送过来这边,拜师求学了。

得知是个七岁的无知小儿,且是个家境贫寒的小女孩儿,这念头才作罢。

走时,千叮咛万嘱咐,让吴侃和小女儿的友谊长青,才会有那么多的糕点,对他拿了青娆的贵重绢布,不过小声斥责两句,便罢了。

吴氏一把拉过儿子的手,“好啦,母亲当做不知好了。只是你朋友青青,真的如你所说的那般好么?”

脑袋如捣蒜,拽着母亲的手,生怕她相信,再次加重语气,“青青是我认识的最好的女孩子。”

吴氏转头看向青娆,她早上和晚上接送吴侃,应该对这个小女孩心中有所评价。

青娆点点头,大家便不再多说,吴侃听了一会儿无趣,困得脑袋一圈一圈的晃,吴氏便让下人领着他先去睡。

屏退周围的人,三姑嫂凑在一起,细细听青娆的所听所见。

“你的意思是,她有可能是老崔氏教出来的?她这么厉害?”吴氏仍有些不信。

冉氏也没争辩,只说,“我也是得知侃儿跟那丫头玩的好,才去跟老太太打听他们家的事儿,如果不是崔老爷子过世的早,如今他们家定然是大户,光是看他们的房子就知晓。而且,当时老崔氏织出来的绵绸摸上去就跟水一般光滑,绣花更是一绝,含苞待放的花儿在阳光下能自主盛开,可见一斑。”

“诗书呢?她也精通?”

青娆本就爱读书,对有才华的女子尤其钦慕,听闻吴氏问,紧张地身子微微前倾,手帕都快绞成麻绳了。

“她年轻时,光是周身的气度就不凡,这些年几乎都不在外露面,很多人便遗忘了。我婆婆当年和她有过交好,只是后来有了女婿,便不再和村里人往来,但当年的事情老人家却记忆深刻。”

“难道她出身不凡?”

“一个女人在最艰苦的时刻,尤其是子女受到欺负的时候都没有回族,要么是回不去,要么是没有家族可依。”冉氏分析的很有道理,可青娆对这个老人,兴趣愈发浓厚。

吴家的家教便是不可随意探听别人的隐私,尤其是待字闺中的小姐,老爷子对女人这点尤其严苛。

青娆没有再问,只是心中打定了主意,“嫂嫂,我想在大姐这里多住几日,等侃儿的朋友画完第二批,再回去可好?”

语气中的讨好,吴氏怎能不知?

“是啊,嫂嫂,小妹也难得出门一趟,在我这里也不是外人家,父亲定然会应允的。或者,你将侃儿也放在这里几日,就说帮忙照顾,青娆马上就要嫁人,将来能出门的日子更是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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