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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真是痛快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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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也是好多年没见,再次见面,哪里还有当初的剑拔弩张,尤其是唐启轩对范文谨。

他看范文谨的眼睛里,始终带着三分尊重,“大哥,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声大哥,要是被白冬梅听到了,肯定会觉得唐启轩疯了,他以什么身份去喊范文谨为大哥。

事实上,这么多年,两个男人都已经喜欢了这样的称呼和被称呼。

唐启轩不管事打电话还是发消息给范文谨,都是称呼他为大哥,而范文谨,对这声大哥,从来没提出任何的异议和反感。

范文谨端起美式咖啡,都送到嘴边了,闻着浓郁的苦涩味,怕冲淡了至今还留在口腔中的那丝茶的甘甜,还是放下咖啡,“这次回来,我不打算走了,国内发展的挺好,再加上我年纪也大了,是时候落叶归根。”

唐启轩举起杯子,和他碰杯,“大哥,你真的不走了吗?真是太好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只要有高兴的事,总是想找人分享,唐启轩是个正常的人,他把刚才拉白冬梅的手,她却没有拒绝,也没露出任何不高兴,告诉了范文谨。

范文谨举起咖啡杯,以咖啡代酒送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启轩,恭喜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唐启轩用力点头,看着范文谨的眼神,闪过感激,“我要谢谢大哥这么多年对白梅的照顾,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她!”

男人说话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出自胸腔,除了铿锵有力,更是代表了他的决心,照顾好白冬梅的决心。

范文谨当然相信他,要不然,当年,也不会看着白冬梅嫁给他。

心里暗叹一声,白冬梅可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啊!

唐启轩还有课,陪他坐了会儿,就先走了,范文谨继续坐在咖啡馆里,透过落地玻璃看着车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多年没有回国,再次回国,故土的景和人出现在眼前,带动很多往事都浮现在眼前。

他是什么知道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是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大学毕业,父亲得了重病,眼看不治,才在病榻前把他在外面有个私生女的事告诉了他。

那个女孩的出生是个错误,他被竞争对手下了药,在回家的路上走错了方向,进了他邻居家,强要了邻居家的女孩。

那个年代民风保守,自从发生那件事后,他怕担责任,更怕影响到他的前途,很快搬家。

过了很多年,当已经身居某官位的他,在一次视察工地时遇到了曾经的那个邻居女孩。

心头涌上很多愧疚,他不敢去打听她过得好不好,暗暗让人照顾她,至少让她一个女人不要像男人那样在工地上搬砖,像男人那样做活。

他锦衣玉食这么多年,和当年的变化并不大,早被生活压的白发早生的女人一眼就认出了他,没和他说一句话,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继续搬砖。

陪他视察的人,看他一直盯着某个地方,很聪明的解释起为什么工地上会有女人干活。

听了女孩现在的境况,他只觉得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的难受,要不是当年他喝醉酒,强要了她,害得她被人唾弃,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哑巴,也许她现在就不会这样。

身边的人的确善于察言观色,试探的说了两句,看他没有反感,把工头喊来,于是,他知道了女人有个女儿,却不是她那个哑巴丈夫的。

据说,她和哑巴结婚三个月就生下了女儿,那个哑巴,看着不会说话,心里精明的很,以前对女人还算好,毕竟以他一个哑巴,能娶到老婆已经不容易。

后来,看着女人生下的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想到自己被戴了绿帽子,平时不敢打女人,一喝酒,就仗着酒疯打女人。

女人一一承受,任哑巴怎么打她,都不还手,唯独有一次,当哑巴想要打她的女儿时,她第一次反抗。

女人向来温顺,这一反抗,差点把哑巴吓坏了,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很多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对那个哑巴来说,他对他那个随时随地提醒他,他戴了一定绿帽子的女儿,越看越不顺眼。

女人在家的时候,他不敢对孩子怎么样,等女人不在家,那就不一样了。

那个时候小女孩才差不多五岁的样子,却差一点点让哑巴给玷污了。

说来也巧,那天女人正在工地上干活,忽然觉得心慌不安,这样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过,活不干了,匆匆赶回家看女儿。

当推开门看到那个哑巴脱得精光,正去扯她女儿的衣服,那一刻,她彻底疯了。

哑巴差点被她拿刀砍死,最后是女儿抱着她的腿大哭,她才没有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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