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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
杨东方把成家的男人归为三个类型。
第一个类型是下班回家的人,这类人是绝大多数,他们生活规律,下班回家,跟老婆孩子吃饭,如果有酒局,也一定会带上老婆孩子。
第二个类型是晚上八点到十点回家的人,这类人一般不在家吃饭,每天都有酒局或者其他娱乐局,这类人虽然不多,但也绝不在少数。
第三个类型便是凌晨之后才回家或者不回家的人,这类人绝不再家中吃饭,喝酒必须喝到尽兴,一场不可能喝好,绝对会有第二场,甚至第三场第四场,这类人生活极其不规律,夜不归宿实属正常。
此时杨东方就与白鸽出现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是一个高档住宅区,他们二人在一栋别墅的正门前,鬼知道他二人为什么出现在这个地方。
杨东方看了下表,说道:“第一场应该结束了。”
白鸽道:“你认为现在能等到他吗?”
杨东方道:“可能还早!”
白鸽道:“那为什么这么早来?”
杨东方道:“凡是都有意外,万一他老婆突然要生孩子,你说他回不回来?”
白鸽笑了,他认为杨东方一向很幽默,说出的话一向很夸张,但有的时候一定是有道理的。
黑夜中出现了一个拇指大的红点,以及急促的跑步声。
杨东方笑道:“看,他来了。”
白鸽道:“看他急匆匆的样子,一定是老婆要生孩子了。”
他,抽着一根大雪茄。
他,上戴满了金戒指。
他,就差把钱缝成衣服穿了。
他,就是大老板。
杨东方知道,如果江鹤为是幕后主谋,那他设计粉色书包事件的目的一定是陷害给金老三,然后光明正大的将金老三除去。
可他绝不允许每天白白损失那么多钱。
那本就是他的钱。所以他一定要让自己人把钱赢去,然后再还给他。
杨东方认为,大老板绝对就是其中一人。
因为一个人只有把自己打扮的这么夸张,才能不被人怀疑。
谁也不会怀疑这么一个大老板其实是江鹤为雇的人。
但杨东方看出来了。
他虽然一天到晚叼着雪茄,但他拿雪茄的姿势看起来还是那么别扭,这双手一看便不经常拿雪茄。
杨东方曾赢了他一枚金戒指,他知道,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带戒指,那他的手一定会多多少少有点变形,但大老板只是把肉勒出了一道印,摘下戒指不久便恢复了,这绝不是一直常年带戒指的手。
所以大老板一定有问题,所以杨东方一直在这里,等他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