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小说联盟】地址:lmzdh.com
第五十五章
天下的乱局,红巾军的风起云涌,明教的兴起,武林的血雨腥风,《武穆遗书》的流落等,引起了隐居在秦岭深山中,几乎与世隔绝的法家一个神秘村落的关注,这个神秘村落的名字叫秦。因为他们外出都穿着统一制式的铁甲,江湖人又称他们为铁甲人,或铁甲部落。
秦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秦国。秦孝公在位时,二十二岁就执掌秦国国君大位,向天下发出“求贤令”,引来卫国人(今河南安阳市)商鞅入秦。商鞅时年二十九岁,正值青春年华。从此秦国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商鞅,汉族,约出生于公元前395年,姓姬,名卫,又称卫鞅,公孙鞅。他是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法家的杰出代表人物。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但守旧的贵族和高官们不愿意变法,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和十九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商鞅变法初期,太子犯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
秦惠王继位后,在守旧大臣的多次举报下,公元前338年,以“车裂之刑”处死了商鞅。但对商鞅实行的新法却保留了下来。
商鞅死后。强力支持商鞅的法家近千人因对国家的前途和自己个人的命运失去了信心,绝望中隐居在秦岭深山中的天门坝。他们为了纪念商鞅。也为了使后代人不会忘记秦国商鞅变法的这段历史,从此他们改姓秦。不论延续到何代,他们规定:后人的名字中必须有商、鞅、卫、公、孙、姬、君、法、孝等九字,必须穿着商鞅发明制造的铁甲。不遇外界通婚来往,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学习法家的思想,坚决支持法家的事业等。他们把天门坝改名为秦。
秦村坐落在秦岭深山中的腹地,四面环山,三面是绝壁悬崖无法与外界联通,只有一面山中有一个天然溶洞可到达秦村。由于四面环山,千百年来,除了秦村本村人。外界无人知晓这里的情况,也没有人可以达到这里。
从一面巍峨巨大山体的天然溶洞中进入秦村,这里有一条大河。三条小溪,一处瀑布,秦村人称为“五龙戏水”。被四面山体包围的这里面积达几万亩,有河边的坝地,有山脚下的梯田,有山坡上的坡地。还有成片的毛竹和原始森林。
自从法家近千人隐居在这里后,他们世代辛勤耕耘。繁衍生息,到元至正十二年(公元1352年),村里人口已发展到近万人。
秦村在这一千七百多年的延续中,更加漂亮,富有生机。村内栽有桃树、梨树、苹果树、葡萄树、木瓜树、桑树等,养殖有马、猪、牛、羊、鸡、猫、狗等家畜,种植水稻、芝麻、油菜、玉米、小麦、荞麦等农作物。
他们中有木匠,铁匠,竹匠,画工,医官,猎人等手艺人,他们还会织布做衣服,制作各种小吃等。
秦村的房屋仿照秦国都城咸阳城的建筑建设,房屋大多为砖木土结构,飞檐峭壁,上下两层,雕刻精美。秦瓦当、秦石雕和秦砖成了这里最明显的特征。村内除了村民住宅外,修建有公共活动场所戏楼、演武场、花园、议事厅、商鞅祠等建筑。秦村内还办有学堂、医馆、衣帽店等。
秦村内村民们是平等的,是互相团结的。千百年来,他们互相通婚,都成了一家人。秦村内重大事情和活动都是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表决决定,一但决定,就是部分持反对意见的村民也会无条件自发执行。
秦村始终保持着自给自足的与外界隔绝的生活。他们不受任何朝廷的管理,没有徭役、兵役、税赋等负担。外面的历朝历代也不知道秦村的存在。秦村是真正意义上的“世外桃源”。
但他们并没有完全与世隔绝。秦村人始终保持着法家“忧国忧民,关心政事,依法理事,依法顺人”的思想。他们每年每个季节都会派出去十几人到全国各地去探听消息。这些人被秦村人名为斥候,实则是在外打探消息的人的称谓。所以他们对村外发生的大事一清二楚。每当遇到国家大事时,秦村人就召开全村村民大会,在会上任何人都可以畅所欲言,讨论国家大事和应对之策。
朝廷不知道有秦村的存在,但秦村人并没有把自己置身于国家之外。在秦朝以后的历朝历代,凡重大事件中都曾出现过秦村人的身影。秦朝末年,秦村人帮助秦将章坩抗击项羽起义军;汉朝末年,秦村人身着铁甲保护汉献帝刺杀曹操,一时令曹超胆颤,不敢废汉自立;隋朝末年,秦村人也保护过隋炀帝;唐朝末年,秦村人帮助唐军赶走占领长安的黄巢农民起义军;北宋王安石变法,秦村人更是舍命支持新法。
最令秦村人欣喜的事,是在1000多年后的宋朝,又出现了一位力排众议,走在时代风口浪尖的变法家王安石,他继承了商鞅的法家思想。王安石是法家的门徒,也是商鞅的知音。他力主变法。在他的新法治理下宋朝出现了难得的昌盛。一天,王安石在月色朦胧、清风拂面的夜晚,在隐隐半山掩映的书斋中。面对商君一生事迹,泪湿衣衫,挥笔写下《商鞅》一诗: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秦村人为了保护王安石,为了维护王安石的新法,曾牺牲了上千人。
但宋王朝的统治者和百姓们都不知道这些为了王安石和新法牺牲的上千名铁甲人家在哪里。是何方人士?这些都成了千古之谜。
现在,秦村人照例坐不住了。他们要开展行动,维护朝廷的法治和武林的公平正义。
这天,秦村全体村民大会在村子中央的商鞅祠堂召开。秦村人的最高首领称为公乘。下设五大夫议政,五名大夫被村民称为公大夫。这些称谓也是源于商鞅新法中奖励军功的法律。商鞅变法中有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等内容。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是: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列侯。各级爵位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特权。规定斩敌甲士首级一颗赏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服劳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越大。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爵位高的还可以“税邑三百家”,也可以用爵抵罪或赎罪。
当年进入秦岭深山中隐居的秦国法家人士中,官位最高的被商鞅封为公乘。其余有五位在商鞅手下人任职公大夫的。所以,秦村就延续祖法,设立最高首领公乘。辅助管理村务的为公大夫。
秦村最高首领公乘秦中君首先讲话,这位七十岁的老人头脑清晰,说话富有哲理性。他说:“现在,天下大乱,法治被扰乱。许多地方行无定理,事不遵法理。伤风败俗,乱佛所为。普通百姓身受其害。乱纲乱常的结局就是天下更乱,人心惶惶,死伤无数,灾民成群,群魔乱舞。我们法家是不愿意袖手旁观,看到这样的局面的。力挽狂澜、唤醒人心、为民谋利是我们法家的使命。大家议一议,我们如何再次出发,从何处着手维护法治正义,还天下安宁、太平?”
村民们议论纷纷,各抒己见。公大夫秦栎商说:“为天下太平计,为黎民百姓谋,我们这次一定要全力阻止红巾军造反,铲除武林中的败类,找回《武穆遗书》,还天平盛世。”
村民秦李公说:“从我们先祖生活在这里起,我们就与朝廷无关,过着幸福安乐富足的生活。宋朝时,为了支持王安石变法,村内无辜牺牲了近千名精壮年。现在,我们村里刚刚恢复元气,又要出去护法。我们与世隔绝一千多年了,不应再管那些山外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这也是为村民的利益考虑,为儿孙后代负责。”公大夫秦立商说:“李公所言差也,我们法家一派自商君时代起,就肩负着维护法治、团结、安宁的重任。历代前赴后继,死而无憾。岂能为了自己活得幸福就忘记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在我们这一代,绝不能丢掉祖宗的家训和遗志。”公大夫秦百商说:“我们先祖商君为了护法,不惜遭遇酷刑而去世。我们作为一千七百多年后的法家后代,决不能安于舒适的生活,我们要及时挺身而出,为护法头可断、血可流。”村民秦原公说:“奈何我们全村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足一万人,怎么能和天下近百万红巾军较量?”公乘秦中君笑道:“你说些好笑话。万事都有源有头,我们只需要从这些领头人和首恶分子入手,事情就可解决。这次不必要全村出动,只需要几百精干人足矣。”
经过整晚的商量,全村最终以少数服从绝大多数的原则,决定派人进入全国各地,铲除武林败类,除掉破坏法治的红巾军首领,刺杀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张良弼等,夺回《武穆遗书》,灭掉天元圣教、墨斗门、血雨门、玄龙魔教等武林邪派,还天下法治、太平。
公乘秦中君特别强调:“元惠宗力主新政,是个有抱负的好皇帝。只不过他目前被番僧和奸臣所迷惑,不能分清是非。丞相脱脱实行变法图强,恢复科举,重用汉人等,是个好人,是我们法家的门人,我们一定支持、帮助和保护他。只要新政继续实行,国家就会重新迎来百姓安居,社会太平,街镇繁荣的盛世局面。”
秦村议定于九月九日重阳节这天举行出征仪式。
经过公乘和五位公大夫的认真准备和挑选。九月九日这天,首批出征的三百名精壮年男子身穿黑色铁甲,头戴黑色铁盔,腰挎三尺长剑,肩背弓箭,全副武装、威风凛凛地在演武场集结。他们都是自发踊跃报名前来参加的。
公乘秦中君带领五位公大夫和众村民为商鞅上香,为先祖跪拜,祷告天地,宰杀牲畜献祭,祭奠战旗。等一切仪式结束,秦中君就宣布出征命令。
秦中君宣布道:“三百人分五队,每队六十人。一对由秦立商公大夫带领,赴河南江北行省;二队由秦栎商公大夫带领,赴陕西行省;三对由秦咸商公大夫带领,赴大都;四队由秦山商公大夫带领,赴湖广行省;五队由秦百商公大夫带领,赴中书省直辖腹地。大家今日就立刻出发,我作为大家的总后勤、总支援,今后发生什么事,请及时飞鸽传书,村里会马上派人支援。请大家一定不要暴露村子的所在,注意保密和安全。”
半月或一个月后,在以上的五个地方,一支神秘的黑色铁甲人队伍突然出现,他们个个英俊神武,武艺高强,口音与当地人区别很大,生活习俗也有不同。神秘铁甲人的出现,惊起了武林人的好奇,天下从此陷入新一轮的血雨腥风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