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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回花自飘零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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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卿说他头疼,只怕煊此时比他还头痛。

香燃正盛,煊凝注那牌位,眼底全是探究。“巧合?……还是必然?莫非老将军早有远见,已料到兵书会有一天落入外人之手么?”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给自己儿子烧掉,总比落入外人之手要好。

然而灵位不会答他,只有长烟缭绕,檀香回旋。

他叹气,在灵位前拜了一拜,转身离开。

心绪紊乱,是该回房好好歇歇。

可是当他就快要走到自己房门前时,忽然停下了脚步,就好像一头机警的猎犬,突然就闻出了前面的警讯。

煊眼睛眯了眯,没有拿书的手上忽然多了一颗如意珠,倏地一掷,准确无误打破窗纸,飞入房内。

同时他身形飞掠而起,到偏房的屋檐上,行动之迅速轻灵,就像行迹天空的雨燕。

也就在他立于屋檐的一刻,一个人影从他房间的窗子里掠出。

这人的行动也很迅速矫捷,破窗后只在地面停留一瞬,身子就又腾空飞起,片刻便上了不远处的房顶。

这时他忽然觉得有个人紧紧贴在他身后,于他只留半尺之距。

他一惊,人往上跃,身后之人也往上跃,他往下落,身后之人也跟着往下落,如影相随。

一起一落间,他额际已沁出了冷汗。

然后,他的手中便出现一柄飞刀。

可他刚要动作,这时就听身后之人淡淡道:“你若不是花洛,现在至少已经死了三次。”

他想要掷出飞刀的手骤然停下!

紧绷之弦便放松,他长长吁了口气,他已听出身后这人的声音是煊。

然后他闷哼一声,飞刀收起,也不说话,昂首阔步,用力推开煊的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煊站在门外,冷冷看着他的背影,看他跷着二郎腿坐下,悠闲地为自己倒了杯茶,这才慢慢进了屋子,关上门,在他对面坐下。

煊一直看着花洛,花洛却故意不去看他。

花洛向来都是如此,一个被主人宠坏惯坏,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夏娘培育了很多孤儿,可主人最终只挑选出五个予以重用,其中最受主人器重的是姐姐,而最讨主人喜欢的,则是花洛。

花洛生来就是个魅人心的尤物,宽肩、细腰、窄臀。

主人常说,小洛若是穿上女人的衣服,将头发披散下来,就连芳华绝代的月冰心也及不上他。

他说起话来,声音优雅而动听,笑起来有个浅浅的酒窝,很迷人、很迷人,他的皮肤,简直比用牛奶沐浴的杨贵妃都要白皙、细腻、光滑而有弹性。

他天生就带着吸引人的魅力,尤其经过夏娘的悉心□□,他简直可以把天下大部分的男女玩弄在掌心里。

所以他一直也很引以为傲。

煊若是风雪中一朵腊梅,那么花洛便是立于百花之首的牡丹。

就连他的名字也是五人之中最雅致的,蒙主人亲授,这让其他的孩子很是羡慕。

据说他尚在襁褓中时,主人偶然发现了他,然后将他带进了风月烛——比起其他孩子的悲惨遭遇,他显然要幸运得多。

主人是在花家村发现他的,那时正值暮春三月,羊欢草长,主人带着年幼的姐姐外出办事途经,忽闻一声婴儿啼哭,微风轻起,百花飘零,飞絮中主人穿过,自花丛下便发现了被丢弃的他,仅只一瞥,主人便决定将他收下。

还亲赐名为“花洛”。

甚至要姐姐把独门的暗器功夫和易容功夫也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

可他并不虚心向学,姐姐倾囊相授他却一点也不用功、不专心,更不想刻苦练习,白白浪费姐姐的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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