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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裱花袋将鲜奶油挤在蛋糕上面,转了几个圈儿,最后顶上剩一个小尖儿。
“跟大便似的,”他自我评价道。
刘桐说道:“胡说八道。”
最后凌旭将一颗草莓放在了那个小尖儿上,转着圈端详着,突然就有了成就感,他说:“我留着晚上给我儿子吃。”
刘桐挥挥手让他可以滚了,自己加紧把剩下几个裱了花,然后让凌旭帮忙给端出去外面店里。
至于凌旭自己做的那个,他收了起来,放进了冰箱里面。
下午,天天的烧总算是退了,不过小孩儿精神显然还不怎么好,侧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想说。
凌旭在没什么事儿的时候,回到房间里面陪了他一会儿,逗他说话,他对天天说:“明天咱不去读书了,开心吗?”
天天一点也没有开心的样子。
凌旭凑近他脸边上,亲了一下他因为发烧而泛着红的脸颊。
天天抬眼看他。
凌旭伸手揉他被汗水湿润的头发,说道:“怎么办?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咱们商量一下,你就别嫌弃了,说不定哪天我就记起来了。”
天天转开视线,鼻子也开始泛红。
那天晚上,凌旭亲手做的草莓雪顶天天还是没有吃,因为他没有什么胃口,晚上凌旭去外面面馆给他煮了一晚清汤面回来,勉强让他吃了点。
天天又睡着了。
蛋糕店还没有关门,在吃完晚饭到晚上九点关门这段时间内,店里还有一拨生意,不过并不会继续烤新的糕点了,因为这些糕点如果当天卖不完,大部分都不会留下来第二天继续卖的。
凌旭没有事情做,天天在睡觉,他怕开电视会吵到他,于是关了房间的灯,拿着他的小蛋糕蹲在蛋糕店门口,一边望着对面闪闪发光的“悦购”的大招牌,一边用勺子舀奶油吃。
他吃东西有个习惯,就是最好吃的东西一定要留在最后面,所以那个草莓一直在上面没有动过。小时候因为这个习惯,被凌易逗过许多次,剩最后一口的时候,凌易就把他留下来最喜欢的东西给他抢了。不过凌易也就是逗逗他,因为在那之后,凌易会给他买更多他喜欢吃的东西,让他慢慢吃。
蛋糕店前面的街道人来人往的,每个进去蛋糕店的客人都会多看他一眼。
然而在一对情侣经过的时候,其中那个男人却突然在凌旭面前停了下来,用带着惊讶的声音喊道:“凌旭?”
凌旭咬着塑料勺子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头顶稀疏的男人,过了好几秒钟才诧异地站了起来,说道:“你是汤力?”
汤力是凌旭的同学,两个人关系一直很好,凌旭在头被撞到之后,留下的最后记忆,就是和汤力他们几个一起在操场上打篮球。
对他来说就像是几天不见的同学,而他之所以短时间没有确认,是因为汤力稍微有些谢顶了。同样是二十七岁,凌旭看起来不过像是二十出头,而汤力却因为头发的缘故,看起来像是三十出头了。
汤力对于在这里见到凌旭也很惊讶,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凌旭问道:“你怎么头发都掉了?”
汤力顿时尴尬地将手握成拳抵在嘴边咳了两声,然后对凌旭介绍身边的年轻女人,说道:“这是我朋友,于晓珊。”
之所以说是朋友而不说是女朋友,是因为他们两个是相亲认识的,现在还是第二次约会,彼此都并不能算是熟悉。
而凌旭当着于晓珊的面说那么不客气的话,汤力当然觉得尴尬,并不愿意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而是开始给他们互相介绍,在介绍了于晓珊之后,又对于晓珊说道:“这是我中学同学,凌旭,我们高中毕业就没有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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